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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采暖用空氣源熱泵價格補貼依舊 民用天然氣價格繼續(xù)上調至0.35元/m3
北京市發(fā)改委9日在官網發(fā)布通知表示,根據國家發(fā)展改革委《關于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的通知》,按照本市居民生活用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,北京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上調0.35元/立方米。
北京市發(fā)改委稱,本通知自2018年7月10日起執(zhí)行,以往與本通知居民用氣銷售價格水平不符的按本通知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居民用氣其他相關規(guī)定仍執(zhí)行《關于建立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的通知》。
據北京日報報道,北京市發(fā)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,聯動機制規(guī)定,當國家上調本市上游居民天然氣價格時,北京市將啟動聯動機制,按照聯動公式計算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調整額,居民各檔用氣價格將統(tǒng)一按照調整額進行調整。
據北京市發(fā)改委,經過調整后,居民用氣價格具體為:第一檔為每立方米2.63元,第二檔為2.85元,第三檔為4.25元。
注:執(zhí)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范圍(不包括集中供熱用氣)為學校教學和學生生活用氣,向老年人、殘疾人、孤殘兒童開展養(yǎng)護、托管、康復服務的社會福利機構用氣,城鄉(xiāng)社區(qū)居委會公益性服務設施用氣。具體學校以市教育部門按照相關規(guī)定認定為準,社會福利機構和城鄉(xiāng)居委會公益性服務設施以市民政部門按相關規(guī)定認定為準。
另據新京報記者從北京市發(fā)改委了解到,北京自7月10日起,居民用氣每立方米將上調0.35元。對于居民分戶自采暖用戶,此次居民用氣價格調整后,補貼標準也相應上調0.35元/立方米。農村“煤改氣”用戶享受相同的補貼政策。
對分戶自采暖用戶,為減輕氣價調整對居民分戶自采暖用戶的影響,從2012年至2013年采暖季開始,北京財政按照居民氣價調整水平,對居民壁掛爐用戶每個采暖季用氣820立方米以內的氣量,給予補貼,目前的補貼標準為每立方米0.38元。
北京市發(fā)改委相關負責人介紹,820立方米以內的氣量,此次每立方米0.35元的漲幅將全部予以補貼。壁掛爐采暖用戶和“煤改氣”用戶在820立方米以內的氣量,總的補貼標準將達到每立方米0.73元,相當于與調價前相比并沒有漲價。
按90平方米的房子、采暖季用氣量1000立方米計算,此次價格調整后,預計將增支350元。按照現行補貼機制,對此次價格上調部分予以補貼后,用戶采暖季實際增支為63元。
此外,北京市財政局會同市農委等部門,將進一步研究加大對農村“煤改氣”用戶的補貼力度,適當提高補貼標準,確保不因氣價調整增加農村“煤改氣”用戶負擔。
相對“煤改氣”政策,北京采暖用清潔能源設備如智能電鍋爐、超低溫空氣源熱泵價格補貼依舊:
全市通用補貼總則
電價優(yōu)惠及補貼政策。完成“煤改電”改造任務的村莊,住戶在晚21:00至次日6:00享受0.3元/度的低谷電價,同時市、區(qū)兩級財政再各補貼0.1元/度,補貼用電限額為每個取暖季每戶1萬度。
電網及線路改造投資政策。10KV以下、住戶電表(含)之前的電網擴容投資,由市電力公司承擔70%,市政府固定資產投資承擔30%。住戶戶內線路(即住戶電表至取暖設備)的改造費用,由各相關區(qū)政府制定具體補貼政策。
高效節(jié)能電取暖設備補貼政策。對安裝超低溫空氣源熱泵、非整村安裝地源熱泵的住戶,市財政按照取暖住房面積每平方米10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,每戶補貼金額最高1.2萬元;區(qū)財政在配套同等補貼金額的基礎上,可進一步加大補貼力度,減輕住戶負擔。
另外,各區(qū)內自己實行的補貼政策不同,可登錄區(qū)政府網站或致電咨詢。